嫩江市康慧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款500元

金融界2023年11月20日消息,嫩江市康慧医药有限公司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,被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500元500元法币

据公告内容,2023年10月11日东风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,嫩江市康慧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日销售了1盒头孢克肟片,未凭处方,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500元法币。2023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,公司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,包括2盒硝苯地平缓释片和1盒阿奇霉素分散片。嫩江市康慧医药有限公司的做法违反了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了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。该违法行为的证据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询问调查笔录、现场笔录和现场检查照片等。

嫩江市康慧医药有限公司违反了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,构成了其他市场违法行为500元法币。依据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同一款之规定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,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,给予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。处罚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,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嫩市监处罚〔2023〕183号。

来源:金融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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